天津原市长黄兴国受贿案一审开庭 收贿赂超过了四千万当庭认罪
李欣宜 • 2017-08-09 17:08 来源:新华网 E
天津原市长黄兴国受贿案一审开庭 收贿赂超过了四千万当庭认罪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黄兴国利用担任中共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天津市委代理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天津原市长黄兴国受贿案一审开庭 收贿赂超过了四千万当庭认罪
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3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兴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兴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