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诉状辱骂法官 法院对律师开出5万罚单其行为非常罕见
李欣宜 • 2017-09-13 09:40 来源:腾讯新闻 E
律师诉状辱骂法官 法院对律师开出5万罚单其行为非常罕见
封某对秦淮法院开出的1号罚单不服,向南京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近日,南京市中院下达(2017)苏01司惩复13号决定书,维持秦淮法院的(2017)苏0104司惩1号罚款决定书。对此,9月11日上午,封某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秦淮法院做出的决定和南京中院做出的复议结果决定,他是不接受的,他也不会主动交5万元罚款。他会通过其他渠道继续讨要说法。
在封某提供的上诉状中,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的确有"垃圾法官"、"垃圾法院"、"狗屎"等词。对此,封某表示,自己在上诉状中写下这些词,的确有一定的感情色彩,但法院不应认定这就是侮辱了法官和法院。南京市中级法院查明:封某在其与南京某公司、林某、孙某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中使用了"一审判决将法律视为狗屎,上诉人也就不能拿狗屎恶心人"、法官是"垃圾法官"、法院是"垃圾法院"、法官"一年判错了三百多个冤假错案、你人品真垃圾"等言辞。
法院认为,这些言辞均构成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侮辱,妨害了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处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秦淮法院做出的处罚决定书,要求封某在今年8月底前将5万元交齐。
不过,9月11日,封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这笔钱还没有交,他也不会交,"法院不是有权划账吗?让他们划吧。"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由于诉讼请求没有被秦淮法院全部支持,程某在上诉状中写下"原审判决厚颜无耻"的侮辱性言语,并拒绝修改。秦淮区法院依法对程某开出罚单,程某被司法拘留10日、罚款8万元。这是南京法院首次开出此类罚单。
据了解,当时秦淮法院法官了解到上诉状内容后,约谈了程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他5天内修改上诉状。但程某拒绝修改,并称后果自负。最终,秦淮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处罚。与程某受处罚的不同的是,此次受罚的也是一名上诉人,但上诉人是一名执业律师。律师被法院如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