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徐乙策)近日,徐圩湾长办、徐圩禁控违办组织徐圩街道、水务局、城管、公安、安监局、规建局、社会事业局、外联办、监察室、方洋市政公司等相关部门,对刘圩港闸附近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刘圩港闸附近搭建简易房共涉及12户人家、面积约为700平方米,均未取得相关行政审批,且长期从事非法经营和捕捞,严重影响新区附近海域的水质环境和市容市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新区决定对此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
此次拆除行动出动警力20名,城管执法人员50名,现场清理人员20名,救护、监察、安监、宣传等其他相关工作人员25名,确保了此次拆除违法建筑行动的顺利进行。
下一步,新区将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不到位或者出现反弹现象的,必须立即整改,另对海堤进行委托管理,新区湾长制工作办公室将抽派专人进行经常性巡回检查,实行常态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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