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县农委获悉,根据省财政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江苏省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稻谷生产者种植合理收益,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优化粮食供需结构,我县正式开展了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稻谷补贴政策作为一项新的强农惠农政策,也是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稻谷种植者又能多享受一类的国家补贴。为保证该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东海县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此次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规模稻谷生产者和组织市场化收购的粮食企业补贴,重点向规模稻谷生产者进行倾斜,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绿色优质生产、订单农业和品牌建设等。其中,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规模稻谷生产者,具体补贴面积为2018年稻谷规模种植面积为准,补贴标准为每亩120元。稻谷收购环节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范围内执行优质优价收购的粮食企业,对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对超标粮进行收购、合法处置的粮食企业也可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计发依据原则上为执行优质优价收购政策的粮食企业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稻谷收购量、收购价格以及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放贷时间、贷款使用和贷款贴息期限包含在上述期间内。遵循贷款金额和收购金额两者比较取其小的原则,按照贷款发放当天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借款合同约定的上述还款日期范围内全额贴息。
为做好稻谷补贴工作,使基层企业、广大农民、各类稻谷生产经营者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申报条件、流程等,并使符合补贴政策的对象能够及时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农委将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发放到基层,让粮食企业、农民能够及时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同时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咨询及投诉。在登记过程中,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目标,由村民委员会和县粮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规模稻谷生产者和稻谷收购者进行申报,并做好登记造册。
补贴标准确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规模稻谷生产者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稻谷收购者的贴息补贴则由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结果将分别在行政村公示栏、村民小组醒目位置和地方粮网等相关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将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待公示无异议后,规模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并于 2018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稻谷收购补贴资金则直接发放到稻谷收购企业,2019年3月31日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为确保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我县除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外,还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稻谷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设立监督电话,并在主要媒体或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财政、粮食、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各环节监管,对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并充分发挥出政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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