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东海县财政部门获悉,2018年全县共有87名孤儿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全年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0.84万元,孤儿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从2018年7月1日起,该县散居的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包括食品、衣着、生活日常用品、文化娱乐教育、医疗门诊、康复、交通通信等方面的费用,但不包括儿童大病医疗费、寄养家庭劳务费。(通讯员 郄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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