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苏州市政府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19〕18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府办〔2019〕19号)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
苏州将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按照“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凡学生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确有困难的,可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根据场地、师资、学生家庭距离、家长实际工作情况和接送等情况确定服务对象。重点保证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学生,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至其他年级。
课后服务时间在保证学校教师每周必须的集中思想政治学习及教学业务进修前提下,原则上为学校放学后至17:30左右(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关于服务内容,学校首先应安排好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集中完成作业、自主阅读、学习交流等,对其中个别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进行作业方面的答疑辅导;还可利用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等资源,适当开展各类能够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科技、文化等活动。
记者采访获悉,开学第一周,目前各学校还在摸底调研,将根据校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向家长公布,将于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同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激励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班主任专业成长、岗位待遇、职业幸福等制定了十条具体措施,精准奖励中小学班主任。其中“增设班主任年限奖励”“颁发班主任功勋纪念杯”“设立年度班主任奖”等措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本报记者顾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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