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晚报报道 省人社厅近日发布2018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全省共88人,厦门有13人。至此,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42名正高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相当于“教授级”。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职称只有“副高”,即副教授级。2012年,福建省在厦门等三个地市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首次拥有和教授、研究员一样的职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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