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丽霞)12月24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相关时间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2020年“新高考”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科目仍然在6月7日至8日进行,考生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与高考同期举行,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
2020年是天津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年。“新高考”文理不再分科,高考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物理、思想政治、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其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构成。另外,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延续现行时间安排不变,仍安排在3月份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据了解,2016年,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提出将等级性考试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
天津市教委介绍,等级性考试相关时间安排出台后,征求了首届新高考改革的考生及家长意见,但当时的考生处于初中三年级,随着首届高考改革考生进入高中,一些考生和家长反映,等级性考试与普通高考均记入高考录取总成绩,同等重要,希望一次进行。此外,部分高中反映,5月和6月考试较多,对于其他年级学生正常教学有一定影响,建议将两个考试尽量集中进行。
综合各方建议,天津市对等级性考试时间做出了新调整,调整后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由原方案公布的“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调整为与普通高考同期举行,安排在6月9日至10日,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单独组织实施。
调整后的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由原方案公布的“从2020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调整为2020年及以后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延续现行时间安排不变,仍安排在3月份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仍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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