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主要依据的两个法规是《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程规程》。适用以上条例的是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幼儿园工程规程》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标签: 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