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不满意的,在送达判决书时,当事人可以拒绝签字。但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行为不会产生影响,因为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留置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另外,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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