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竞买人?什么是买受人?拍卖法中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竞买人
第三十二条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 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
第三十五条 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第三十六条 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 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买受人
第三十八条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四十条 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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