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动产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不动产赠与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做不做公证完全可以由自己选择。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在未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驶任意撤销权,而经过公证的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出现。找法网提醒,公证需要下列材料: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
2.原房屋所有权证。
3.房产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内容。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6.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7.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
二、
赠与不动产是否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
赠与不动产以办理过户登记为生效要件,《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赠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
三、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过户
办理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如下步骤:
1.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3.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4.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5.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找法网提醒,以下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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