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流程:1、经股东会议决议改制,并办理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2、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审议通过;3、界定和核实资产;4、批准产权转让的进场交易;5、订立产权转让协议;6、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
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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