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是从哪天起开始计算的?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契税滞纳金如何计算的?
1.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
2.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契税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应纳滞纳金=计税依据×契税税率×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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