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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点丨凭一段录音就想继承百万遗产?错!合法录音遗嘱要满足这3个条件!︱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时间 2026-04-22 08:33:31 来源:新湖南  

家人们,是不是遇到点事儿就爱张口就来:我录音录像了!法庭见!

别冲动!真不是手里有段录音,就手握万能证据!


(资料图片)

今天,金燕结合法院最新审结的一起案例,聊聊录音遗嘱!

福建老两口育有6个女儿和1个儿子,老两口离世后,生前攒下的一栋房子变卖成109万遗产,引发一场亲情大战。

儿子说:这109万跟我几个姐姐一点关系没有!我爸生前亲口说,这笔钱留给他亲孙女,也就是我闺女,我有录音为证!

6个女儿懵了:从没听老人说过这话,不能仅凭一段录音独吞家产?儿子被告到法院。

儿子当庭播放录音,笃定法官会认这份“口头遗嘱”。法官听完录音、审理查明后,依法宣判:这份录音遗嘱,无效!

109万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由所有子女公平分割;其中一位姐姐身患小儿麻痹症,生活无法自理,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情况,依法多分;平时对老人照顾更多的子女,也适当多分。

家人们,不是所有录音都叫证据,更不是录了老人的话,就能当遗嘱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录音录像遗嘱想要合法生效,三个硬条件,一个都不能少,少一个就是白录!

一、必须有两个无关外人在场见证!子女、配偶、亲戚,只要和分遗产有关系,全都没资格当见证人!这个案子里,录音时只有弟弟和弟媳在场,两人都是继承人,压根不合格,从根上就不合法!

二、必须说清身份和日期!老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里亲口说出自己名字,还要讲明年月日,没头没尾、没身份没日期的录音,法律直接不认!

三、录音必须完整无剪辑!不能掐头去尾、不能篡改修改,必须是原汁原味、全程连续的内容!

金燕之谈:生活里很多人都有误区,觉得“口说无凭,录音为证”。法律面前,证据得合法合规、程序到位,绝非随便一段录音就能算数。遗嘱承载的是老人的真实意愿,更关乎家庭亲情与财产公平。法律之所以设定严格的生效条件,是为了防止伪造、胁迫,守护真正的公平正义。千万别把私人闲聊、不合规录音,当作争夺遗产的“筹码”,既踩了法律红线,也伤了血脉亲情。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作者:何金燕

责编:何金燕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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