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6年1月委托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新疆家融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链接。
(资料图片)
新疆家融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拟报批公示稿、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bjErCHmCOt2LNKcSV_Qyg 提取码: vv37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新疆家融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五五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8号
联系人:何金国 电话:15899136192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天恒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凤凰山街500号瑞中大厦A、B幢0单元15层B栋办公1506号
联系人:何乔乔
联系电话:18690971124
邮箱:1055131913@qq.com
新疆家融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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