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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时间 2026-07-20 20:06:35 来源:证券之星  


【资料图】

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6-044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天芯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芯昂”)近日与四家客户签订合同,拟为该等客户提供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热像仪产品,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人民币63,000.00万元(含税)。相关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昂与四家客户签订合同,拟向上述客户提供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热像仪产品,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 63,00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10%。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上述合同的保密要求,因上述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芯昂与客户 A 签署的 2026-2027 年度采购协议及不良品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了明确约定。昂产能情况逐步增加,双方应在各季度末提前协商确定下一个季度的具体供货数量及交付节点,合作期限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 2 年。  (二)公司与客户 B、客户 C 及客户 D 签署的购销合同  (1)客户 B:人民币 12,500 万元(含税);  (2)客户 C:人民币 7,500 万元(含税);  (3)客户 D: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税)。后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若上述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水平。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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