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安置房合同和商品房合同一样吗
商品房和安置房的购房合同不一样。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所以在买卖合同签订的内容肯定也不同。在购买安置房时,签订合同一定要注意各项事宜,来保证合法权益。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二、
安置房买卖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通常安置房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买卖安置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容易发生纠纷,因为房屋在几年后的价值是升还是降都是个未知数,那么房产证拿到后,如果卖主拒不过户,你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过户,所以,风险还是有的。
三、
安置房合同可以改名不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拆迁安置房的情况,以及能否更名,如果更名。顺便提醒一下,买卖房产,在我国是实行登记生效制,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产权登记后,该房地物权才属于登记人。没有两证,首先,一般来说不能认定该房产属于卖方,即使属于卖方,不经过登记也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两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是很不安全的。
安置房合同改名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合同没有备案,这个可以直接改名。第二种,已经备案了的合同,或者更改二手房,那你只能去房管局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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