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并且有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遗产继承并且有债务纠纷的,继承人应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继承】: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遗产继承】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遗产继承的开始时间怎么确定?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以下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继承的人,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必须是继承开始时生存的人(包括胎儿)。除被继承人的子女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该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继承】: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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