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 3名邻居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

2017-01-16 13:58:01 来源:华商报 作者:李欣宜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1月16日13:58:01,原标题:女子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 3名邻居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1月15日消息,楼女住户忘带钥匙,欲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其家人状告仨邻居。近日,法院判仨邻居承担5%的责任。去年6月21日上午,商南县金福湾小区9号楼304室女住户尹某未带钥匙,先后找到楼上404室简某、同楼层302室的杜某和住在同小区10号楼的亲戚...

【标题】女子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 3名邻居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李欣宜

女子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 3名邻居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
女子忘带钥匙翻阳台回家坠亡 3名邻居被告上法庭承担责任
  1月15日消息,楼女住户忘带钥匙,欲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其家人状告仨邻居。近日,法院判仨邻居承担5%的责任。去年6月21日上午,商南县金福湾小区9号楼304室女住户尹某未带钥匙,先后找到楼上404室简某、同楼层302室的杜某和住在同小区10号楼的亲戚樊某。
  尹某不听劝阻,坚持要从404室的阳台或卧室窗户下到自己家中。她在三人帮助下翻出窗子,但绑在身上的旧窗帘布忽然松开,她坠楼身亡。华商报去年10月21日A06版曾报道此事,当时,商南县法院审理认定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324693.50元,对原告主张的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不予支持。

注:本站所有标明出处稿件均来至互联网,转载内容只为传播信息无任何商业目的,若涉版权及侵权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toushu@jsnol.com;凡出处注明为“苏北网”的所有内容版权均属于本站,禁止一切转载(协议授权除外),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

[用手机阅读此文]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热点资讯
苏北网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苏北网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苏北网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欢迎联系我们,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E-mail:toushu@jsnol.com 您的意见可以让我们做的更好
淮安中讯传媒有限公司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投稿须知 | 联系方式 | 免职声明 | Copyright jsno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04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