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2月04日11:59:02,原标题:内江男子一个月内两次当街抢夺金项链 构成抢夺罪获刑一年被罚5千,一男子窜至市中区大西街和泥巴巷,趁人不备,从被害人背后抢夺其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后逃走。近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姜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7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姜某某在市中区大西街138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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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男子一个月内两次当街抢夺金项链 构成抢夺罪获刑一年被罚5千
2016年7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姜某某在市中区大西街138号附近,趁被害人邱某某不备,从背后抢夺邱某某脖子上的黄金项链后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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