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25日15:30:03,原标题:山东乐天超市销售"三无"大米 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获得10倍赔偿,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了一起消费合同案,消费者时某某在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枣庄解放北路店消费时,发现所购大米系“三无”产品,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后,法院判决枣庄乐天玛特赔偿消费者十倍钱款。...
【标题】山东乐天超市销售"三无"大米 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获得10倍赔偿—李欣宜
山东乐天超市销售"三无"大米 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获得10倍赔偿
山东乐天超市销售。此前,该超市曾因存在消防隐患被临时查封。2015年2月14日,原告在枣庄乐天玛特购买美食客大米,价值8070元。因发现所购大米系无配料、无营养成分表、无生产许可证,遂向枣庄市市中区食药监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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