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3月30日15:37:03,原标题:东莞新政:新房备案均价不得超竞品前三月售价20% 不得分批次销售,中新网3月30日电 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消息,东莞市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
【标题】东莞新政:新房备案均价不得超竞品前三月售价20% 不得分批次销售—季节
东莞新政:新房备案均价不得超竞品前三月售价20% 不得分批次销售
《通知》指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申报均价应不高于前三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2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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