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遭家暴致死 其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7-04-10 10:21:04 来源:新浪司法 作者:李欣宜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0日10:21:04,原标题:女记者遭家暴致死 其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金柱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红梅是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广电中心记者...

【标题】女记者遭家暴致死 其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欣宜

女记者遭家暴致死 其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女记者遭家暴致死 其丈夫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金柱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金柱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红梅是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广电中心记者。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金柱与红梅系夫妻,金柱曾经多次酒后对红梅有过家庭暴力行为。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金柱因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当晚21时许开始,金柱自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给红梅打电话,但红梅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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