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官女儿"十岁当公安" 长期领薪 相关涉事人员均被依法处罚

2017-04-13 09:59:04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李欣宜 责任编辑:李大伟

【苏北网核心提示】最后更新时间:2017年04月13日09:59:04,原标题:河南警官女儿"十岁当公安" 长期领薪 相关涉事人员均被依法处罚,4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

【标题】河南警官女儿"十岁当公安" 长期领薪 相关涉事人员均被依法处罚—李欣宜

河南警官女儿"十岁当公安" 长期领薪 相关涉事人员均被依法处罚
河南警官女儿"十岁当公安" 长期领薪 相关涉事人员均被依法处罚
  4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邱海山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在办理毕业生分配、干部调动、公务员登记和入警申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其中,邱海山为女儿篡改档案年龄,最终实现其“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目的。
  目前,邱海山、张季梅、刘萍3名涉案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鹿邑县公安局原政治处民警张晓耀等29名违纪人员也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毁灭证据:将全局500余民警档案拆分、转移、隐匿。河南永城市公安局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通报的真实性,该通报共7页,编号为〔2017〕107号;通报时间:2017年4月6日;落款单位:河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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