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获悉,前三季度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44元,总量位居苏北第一,但增幅略有回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51元,增幅高于城镇居民。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744元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反馈数据显示:前三季度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744元,总量位居苏北第一,苏中苏北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9%,增幅为全省第九。
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21元,总量为苏北第二,苏中苏北第五,全省第十,同比增长8.4%,增幅与宿迁市并列全省第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总量位居苏北第一,苏中苏北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8%,增幅与镇江市和泰州市并列全省第八。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继续回落
前三季度盐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上半年回落的基础上,继续回落。前三季度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83元,增长幅度为8.9%;增速较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
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2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89元,增长幅度为8.4%;增速较去年同期高0.1个百分点,与全省持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5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44元,增长8.8%;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较全省低0.1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
数据还显示,前三季度盐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51元,同比增长8.8%,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0.4个百分点。各项收入延续上半年的增长态势,稳中有进。其中,工资性收入6731元,增长8.3%,高于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0.8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365元,增长13.7%,高于城镇增幅3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3310元,增长11.2%,高于城镇增幅1.6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5045元,增长7.4%,低于城镇增幅1.4个百分点。
前三季度,盐城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蓝领”工人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务工收入增加较快;二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新型物流对农民增收产生连锁带动效应;三是随着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战略的实施,各地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有声有色,农民就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增加。
记者 唐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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