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象墩遗址保护规划》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在实施保护的基础上——
象墩遗址将规划建设主题公园
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获悉,近日,新北区春江镇组织召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象墩遗址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7名文物保护和规划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会上,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汇报了《规划》编制情况。据设计院汇报称,此次规划不搞大面积拆迁,结合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在对象墩遗址实施保护规划的基础上,整合新龙生态林,规划建设主题公园。通过象墩遗址项目的推进,将充分挖掘新石器时代以及夏商周时期的文化脉络,揭开良渚文化的神秘面纱,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规划》基础扎实、论述充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对象墩遗址的文物构成与价值特色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保护措施合理,展示利用方案可操作性强,符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求,原则同意《规划》通过。专家组还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象墩遗址于2012年6月被发现,该遗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杏村南侧的象墩上自然村,为一高出地面五米左右的土台。该遗址主体为良渚文化时期大型高台墓地,包含了良渚文化中期、晚期;兼有马桥文化和湖熟文化特点的商周文化以及春秋吴文化地层,其中部分遗物带有广富林文化特点,是太湖西北部地区又一重要的史前至商周时期遗址,也是广富林文化在太湖西北地区的唯一发现。2016年,为配合新龙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常州市考古研究所在象墩遗址南侧的四堡村、小刘桥、汉墩等地点发现良渚文化遗存以及商周至六朝时期古井,进一步明确了象墩遗址的分布范围。为加强对象墩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同时把遗址保护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寻求遗产保护与地方城镇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常州滨开区邀请了常州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象墩遗址保护规划》。
(黄建兵 施俭娣 吴燕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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