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调整长江流域专项捕捞管理制度的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记者从市渔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同步停止发放相关特许捕捞证。2019年起,我市将不再有长江刀鱼捕捞季、秋蟹捕捞季。
据了解,我国自2003年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2015年底,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原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决定对现行长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比往年提前了1个月。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试行专项管理,在开捕期间,所有捕捞渔船必须持证捕捞。
“泰州的特许捕捞主要有长江刀鱼和中华绒螯蟹两种,这两种捕捞证的发放呈逐年递减趋势。2018年泰州共发放134张刀鱼特许捕捞证、82张成蟹捕捞证。”市渔政监督支队支队长张荣根介绍,这次通告对长江泰州段的专业捕捞渔民来说,意味着今年3到6月期间,渔民们都不能再下水捕捞长江刀鱼了,食客们最爱的“明前刀鱼”就此成为历史。
2019年禁渔期将是史上最严禁渔期。市渔政部门将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禁绝违规渔具出现在江面,切实做好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工作。
记者 顾俊 通讯员 王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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