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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核定21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将于3月1日起施行

盈盈 2019-01-16 12:00 来源:连网  

  连云港市低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住上公共租赁住房,这是个民生暖心事。昨天记者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核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结合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市物价局依法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核定了茗馨大厦等21个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该标准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市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别位于茗馨大厦、港城一品、港逸花园等17个住宅小区,共计2668套房源,面积合计16.24万平方米,该批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7-11元/月平方米不等。同时,已配租4个住宅小区(原为廉租住房)玉带新村、茗馨花园、茗怡花园和茗昇花园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703套房源,面积合计10.28万平方米,公廉并轨后租金标准为9元/月平方米。按照规定,已入住该批房源并享受廉租住房租金政策的保障对象,属于低保、低收入的,仍按原租金政策执行;经有关部门确认超出低收入的,按照并轨后的租金政策执行。

  “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最高限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不包括承租人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物业服务费和水、电、气等费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以及租金补贴、管理费用、维修、设施更新等支出。”市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说。

  根据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采取直接减免和租补分离相结合的方式。低保、特困家庭减免90%,低收入家庭减免85%,减免比例可结合市区保障线标准和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按租金的40%予以补贴,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可按租金的30%予以补贴,补贴比例可依据市区保障线标准和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进行调整。“比如一户低保或者特困家庭新租租金标准为9元/月平方米的公租房,那么只需支付0.9元/月平方米的租金;如果为已租住原廉租房的家庭,经有关部门确认未超出低收入的,租金标准仍按原政策执行。”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陈兵 通讯员 相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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