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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盐城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8元 同比增长8.9%

盈盈 2019-02-19 16:56 来源:盐城晚报  

  记者2月18日从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获悉,2018年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8元,四项收入全面上升,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

  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8元

  2018年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8元,总量位居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9%,增幅与扬州市并列全省第七,比前三季度上升两位。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96元,总量为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4%,增幅与徐州市并列全省第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57元,总量位居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8%,增幅与泰州市并列全省第七。

  居民四项收入全面上升

  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数据反馈显示:去年盐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88元,比2017年增加2412元,同比增长8.9%。按收入来源分,工资性收入15385元,增长8.3%;经营净收入6971元,增长8.0%;财产净收入1937元,增长3.6%;转移净收入5194元,增长14.3%。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4.3%

  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盐城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194元,同比增长14.3%,增速在四大项收入中最高,比可支配收入增速高5.4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204元,同比增长10.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604元,同比增长17.7%。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盐城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第十四次连调,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加125.4元/月;还有个原因是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在苏北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城乡低保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的标准;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2018年全市扶贫资金合计投入29.11亿元,同比增长13.9%;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水平总体比2017年提高3个百分点。

  农村常住居民首次突破两万元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反馈数据还显示:2018年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0357元,这在历史上首次突破两万元,绝对数列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同比增长8.8%,增幅与泰州市并列苏北苏中第六,全省第七,比前三季度上升一位。

  陈光亚 赵同庆 记者 唐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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