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江苏 >

2018年徐州发放临时救助金1594万余元

李白 2019-02-26 11:41 来源:徐州日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慧)“我孙女去年因重病接受治疗导致家里陷入困境,这1500元对我们一家来说也是解了燃眉之急!”今年春节,家住泉山区湖滨街道刘场社区的肖一美老人,因社区帮助及时申请救助,获批1500元临时救助金。去年,像这样获得临时救助的我市共有13363人次,市财政累计支出1594.11万元救助金。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去年该局对2013年颁布实施的《徐州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打破了户籍障碍,扩大了救助范围,增加了主动发现机制。修改后的《办法》明确了持有徐州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可申请临时救助,此举有助于化解因户籍等原因,导致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困难时无法申请居住地政府提供专项救助的风险,进一步消除了社会救助的“盲点”。在申请受理环节增加了主动发现受理,建立了主动发现机制,改变了过去被动式等待困境人员申报的模式,增加了临时救助的主动性。

  肖一美老人一家就属于刘场社区党委主动帮助申请救助的,去年秋冬季节,社区干部姚娟发现热心社区公益的肖一美老人有一段时间没有露面了,去她家了解,才知道老人的孙女患了动脉血管瘤,情况很严重,社区党委由此帮助其申请救助。去年修订后的临时救助政策将受助对象明确为4类: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个人和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对象。肖一美老人的孙女治疗费用需要20多万,而家庭经济来源只有奶奶微薄的退休金和父亲打零工的不稳定收入,属于急难型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据悉,我市对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种类和程度等因素,按照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给予1—3个月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调查、审核、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遭遇突发性灾难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区民政部门可直接受理,实施快速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由困难家庭户主或受委托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办事处(镇)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收入证明;大重病患者家庭需提供大重病检查、就诊资料和医疗费用发票等;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标签: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本篇文章: 2018年徐州发放临时救助金1594万余元
  • 本文链接: http://news.jsnol.com/local/20190226/4621.html
  • 全站阅读: 主页 > 江苏 >
  •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QQ:243 78 09 247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