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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福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32元 增长9.2%

阿陈 2019-05-02 12:08 来源:海峡导报  

  台海网5月2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昨日,导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3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8121元,增长7.3%;经营净收入1974元,增长10.5%;财产净收入1820元,增长12.9%;转移净收入1557元,增长6.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32元,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2557元,增长9.8%;经营净收入1615元,增长6.8%;财产净收入 93元,增长12.7%;转移净收入867元,增长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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