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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 增加6896元

阿陈 2019-05-27 09:33 来源:厦门日报  

  据厦门日报报道,据福建省统计局日前公布,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316元,增加6896元,同比名义增长10.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6%。厦门市年平均工资省内最高,为83839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8倍。

  从行业门类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1657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0659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1008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57倍、1.49倍和1.4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3564元,住宿和餐饮业44828元,采矿业56078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8.6%、60.3%和75.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2.68,与2017年的2.71相比,差距继续缩小。

  从增长速度来看,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依次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比上年分别增长19.6%、18.9%和15.7%。增幅最低的三个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金融业,比上年分别增长-2.3%、2.0%和6.2%。全部19个行业门类中,有10个行业的平均工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注册登记类型来看,国有、集体单位、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投资以及其他内资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98321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2倍。

  从设区市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厦门市8383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莆田市6471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7.1%。从增长速度来看,漳州市增幅最高,比上年增长12.6%;其次是厦门市,增长12.3%;宁德市增幅最低,增长6.4%。厦门市、漳州市平均工资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余设区市的平均工资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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