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泉州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水平,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在此前的基础上有所提高,最高每人每月720元。
近年来,泉州市全力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把城乡低保的扩标提面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0年,泉州全市低保标准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720元/人·月;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660元/人·月。其中,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台商投资区比之前提高了90元/人·月;南安市提高了120元/人·月;永春县、德化县提高了100元/人·月;安溪县提高了60元/人·月。(记者 龚翠玲 通讯员 许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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