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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新疆全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为按车型收费

阿陈 2019-12-13 15:45 来源:新疆日报  

  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客车收费标准执行原标准。

  此次全疆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和标准,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财政厅共同会商确定,旨在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推进道路运输降本增效。

  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将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2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3至6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1类货车收费标准按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执行。未实施计重收费的路段,1类货车收费标准执行原标准。

  大件运输车辆,6轴以下(含6轴)执行对应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超过6轴的货车(含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以6轴货车收费系数为基准,每增加1轴收费系数增加0.6。

  据了解,本次按差异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对1类和6类货车进行优惠,1类货车收费标准优惠10%,6类货车收费标准优惠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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