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用工需求十分重要。如果你在这样的企业上班,为企业招来了新员工,不仅可以为企业“解渴”,自己还能获得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昨天上午,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出台的《立体施策加强稳就业保用工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导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当前厦门企业用工的突出问题是普工短缺。截至3月12日,全市2254家(其中规上、限上企业737家)企业申报用工需求10.52万人。
为此,厦门市人社局出台系列举措,稳就业、保用工。其中,厦门首次对企业调剂用工给出了“真金白银”的奖励。
企业调剂用工最多奖2000元/人
《若干措施》用了最大力度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调剂渠道解决用工。
符合条件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通过厦门市人社局用工调剂平台,与厦门市用工富余企业调剂成功并且稳定用工在1个月以上的,给予调剂双方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调剂奖补;如果是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调剂员工支持缺工企业1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奖励供给方企业。
导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市人社局的协调下,博格步(厦门)轻工业有限公司、世纪宝姿(厦门)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澳丽妃包袋有限公司已向厦门市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安思尔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调剂员工共30多人。
非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也可享受调剂用工奖励,符合条件的将按照调剂人数,分别给予双方企业每人250元的奖励。
老员工招来新员工可拿2000元奖励
为帮助企业招工,厦门市人社局想了很多办法。《若干措施》明确,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老员工帮助企业引进新员工并且符合企业要求、疫情期间在企业稳定用工的,给予老员工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为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符合企业要求、疫情期间在企业稳定用工的,给予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企业自主招收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办理就业登记并缴交社保、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奖励,且可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奖励和企业老员工“以老带新”政策叠加享受。
生产任务完成好企业还有特殊奖励
《若干措施》明确,对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计划完成好的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特殊奖励。根据生产一线员工数,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补助天数最高30天。
厦门市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2020年1月23日起),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新招用的员工完成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的,按照“一企一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若干措施》还支持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灵活用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于紧急的生产任务,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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