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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2月起垃圾分类 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2020-07-30 10:22 来源:苏北网  

    苏北网 7月30日讯 关于垃圾这个话题想必市民们都不陌生。自从上海在去年7月1人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之后,就引起网络轰动,继而有不少网友都在注意自己所在的城市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今天30日,天津宣布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天津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奖励等多种方式,促进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鼓励投诉举报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7月29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介绍,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条例》明确规定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系统,从而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十章共七十四条。明确规定我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

  《条例》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将生活垃圾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此外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网点或者其他回收经营者。《条例》还进一步完善了源头减量措施,对商品过度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闲置物品再使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王泽庆介绍说:“餐饮经营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目前,天津常住人口1500余万,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2万吨,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峰表示,将继续围绕体制机制建设、设施配置,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规范48个有害垃圾暂存点的运行措施,加强前段城市管理部门收集和后段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的第三方运输、处理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到年底,全市将一共运行13座生活垃圾处理厂,确保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

  网友评论:

  追星的小設計師 : 支持!也希望后续的垃圾处理可以落到实处,

  伊智茉 : 支持,希望配套可以跟上

  快乐嘎嘎兔 : 支持全国普及

  婷宝快乐:它终于来了

  吴与伦比的晴天:天津加油棒棒哒

  xy333:实施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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