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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昌市新增12万个停车泊位 鼓励商场及办公场所建立智能停车系统

2020-08-03 09:30 来源:南昌新闻网  

       原标题:【美丽南昌·幸福家园】今年全市新增12万个停车泊位

  城市商圈停车难、出门办事停车难、医院看病停车难、老旧小区停车难……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停车泊位缺口较大。为补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短板,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南昌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建管结合、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等有效方式,形成共建共治的局面,打通治理停车堵点。

  目标

  两年后停车泊位将达100万个

  在“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中,就停车设施建设,我市提出,按照“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道路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科学施划道路泊位,有序开放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无感支付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停车设施效率,补齐城市公共停车设施短板,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2020年全市新增泊位12万个,其中配建泊位8.7万个、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改造临时停车泊位5000个、增划路内停车泊位2000个、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6000个;2021年新增不少于12万个停车泊位。通过两年努力,全市停车泊位力争达100万个。

  规划

  今年建筑物配建泊位新增8.7万个

  我市提出,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制定全市停车设施近期、远期专项规划。2020年完成《南昌市社会停车场布局建设规划(2021-2035)》,科学指导各区编制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及时将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管控。建立停车规划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配足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加强建设项目管控,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南昌市建筑项目停车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使其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条件。今年配建新增泊位8.7万个,明年配建新增泊位8.2万个。

  我市将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2020年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2021年建设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5万个。

  根据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停车场建设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重点加快商业办公区、公交场站、学校、医院、农贸市场、人员密集的生活区附近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推进换乘停车场(P+R停车场)建设,P+R停车场和轨道、客运场站建设要统一征地拆迁、同步设计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老城区停车位预留空间极少,小区周边缺乏可用于停车场改建的储备土地。对此,我市提出,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充分利用绿地地下、学校地下、城市边角用地等新建路外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住宅小区、办公楼边角地块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大力推广垂直升降塔库、地下井筒式、地下巷道堆垛、地下平面移动等节约用地新技术、新模式。

  改造

  今年改造临时停车泊位5000个

  我市提出,改造一批停车设施,2020年改造临时停车泊位0.5万个;2021年改造临时停车泊位0.5万个。着眼城市防护体系建设和城市停车需求,加大直属人防工程建设力度,谋划建设一批服务城市停车人防工程。深入挖掘现有人防资源,最大限度服务于城市停车。加大既有直属人防工程改造和利用力度,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对适宜作为停车设施使用的,制定改造方案,改造后用于城市停车。各县区加大对停车矛盾集中区域的停车场“平改立”改造,每个县区改造泊位数不少于200个。

  新划一批停车泊位。2020年增划路内停车泊位0.2万个;2021年增划路内停车泊位0.2万个。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等前提下,在既有停车设施难以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按照“一路一策、一位一研”的要求,测算停车需求和路内泊位停放周转率,科学施划一定数量的路内停车泊位,合理利用道路资源。在住宅小区周围的次干道、支路及其较宽的人行道,以及城市支路,研究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占用道路的机动车泊位。

  措施

  推动机关单位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开放

  为缓解停车难现象,实现学校资源社会共享,我市充分整合市属学校地下停车场资源。市教育局投入150余万元,对学校地下停车场进行安全改造和停车智能进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总泊位数的70%共690个车位,于2020年7月15日对外开放。以后学校建设只要有地下停车场的,建成一所开放一所。

  记者了解到,我市开放一批既有停车设施,2020年计划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0.6万个;2021年开放公共机构停车泊位0.5万个。

  我市提出,各县区、开发区、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团组织内部停车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停车设施台账。在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前提下,确定开放点位和数量,实施停车设施改造,制定开放措施,强力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向社会开放。2021年底前,错时开放比例不得低于30%。市房管局统筹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的经营模式,有效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便捷

  鼓励商场、办公场所建立智能停车系统

  我市提出,有序推进停车设施联网共享。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设施备案,全面摸清城市现有停车设施及汽车保有量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数据库。明确停车设施备案条件、时限要求,确保新建、改建或扩建停车设施及时备案。鼓励商场、办公场所、酒店、住宅等将停车设施接入智慧停车平台,加快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20年完成 50%(含)以上公共停车场入口处或附近区域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路边停车位建立智能自动收费系统。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无感支付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逐步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定、停车泊位诱导、停车便捷收费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效率。

  推进公共停车设施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2020年各城区新建公共停车场中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0%的停车场不少于1个,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我市将简化停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停车设施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提速办理,并采用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的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公共停车场项目可按项目法人制管理,在征得土地权益人同意的前提下,项目法人凭合资、合作、授权、特许经营等有效法律文件,办理用地、规划、施工和运营备案、收费等手续。

  鼓励社会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发展。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市场化经营的停车场市场化运作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鼓励路内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各类配建停车场委托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促进停车场企业化、专业化经营。鼓励支持培育实力强、信誉好的专业停车企业,统筹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资源。强化对运营商、投资商的监管,规范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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