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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为期4个月

春天 2020-08-25 11:04 来源:宿迁网  

       原标题:宿迁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8月24日,宿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对此类违法乱象说“不”!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从8月至11月底,旨在推动电动自行车闭环式全链条监管,消除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全面建立安全文明守法骑行“宿迁规矩”,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三大整治重点:重点违法、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违法行为有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假套牌、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盗窃电动自行车、电瓶等;重点车辆涉及无号牌、号牌不清晰,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区域为市县城区以及电动自行车流量较大的国省道和集镇路段、发生或涉电动自行车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

  “9月1日以后,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首次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发布会上,宿迁市官宣未佩戴头盔的处罚决定,还对驾乘人员的年龄作了强调。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当前,随着外卖行业快速发展,外卖车辆逐年增多,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对此,宿迁市公安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外卖协会,推动指导外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配送车辆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管理制度,指导外卖企业完善配送考核制度,引导外卖骑手安全守法文明配送。另一方面,加大路面执法管理,重点管控午餐、晚餐前后时间,严查外卖骑手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同时,宿迁还将对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交通违法,以及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督促企业予以解聘,并建立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红黑榜”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源头治理水平、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具体目标是,市主城区95%以上、各县城区90%以上、农村地区70%以上,加快推进文明骑行“宿迁规矩”的养成。记者 杨芹 见习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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