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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要闻!浙江绍兴多地出台购房新政 税款限时补贴最高50%

时间 2022-07-06 09:54:49 来源:搜狐焦点  

来源:中国新闻网

绍兴住宅一影 项菁 摄


(资料图片)

中新网绍兴7月5日电 (项菁)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近日出台购房新政,明确在辖区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最高按照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的50%给予补贴,意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绍兴市地处长三角南翼、杭州湾南岸,地理位置处于杭州市、宁波市之间,下辖6个区、县(市)。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区域内推行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享受补贴的房屋类型包括越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和法拍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或成交确认书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至12月31日。

其中,6月28日至9月30日期间购买上述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补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上述住宅的,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30%给予补贴。

记者了解到,契税地方留存部分占整个契税的59%,也就是说,6月28日至9月30日契税的29.5%给予财政补贴,10月1日至12月31日契税的17.7%给予补贴。

除了起始时间有所不同,柯桥区、上虞区范围内参与补贴的房屋类型、税款金额、截止时间均一致。同时,各地补贴均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进行。

另外,上述补贴需以购房人为申领人,一房只能享受一次。

来自温州的新绍兴人赵斌不久前刚办完房屋过户手续,近日填写了相关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他介绍,其购买了140平方米的房子,将享受到约1.6万元的补贴。

在资金管理与监督方面,绍兴多地明确,房地产交易税款财政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

针对不如实申报、擅自更改有效证件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补贴资金的,由相关部门追缴已领取的财政补贴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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