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郑州公积金中心4月24日起开始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
“带押过户”有哪几类情况?
住房公积金支持“带押过户”交易共有四类情况:
【资料图】
一是存量房交易时,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买方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二是存量房交易时,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买方一次性付款购房。
三是存量房交易时,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是存量房交易时,卖方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需要注意的是,卖方交易房屋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还款状态应正常,不存在逾期、诉讼等情况;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买方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带押过户”如何办理?
“带押过户”交易主要有五个办理步骤:一是卖方向其贷款管理机构提出“带押过户”申请。二是买卖双方签订《预告登记约定》,办理买卖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业务,买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三是买卖双方办理抵押及过户登记手续。买方配合贷款机构申请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将贷款发放至资金监管账户。四是卖方根据资金监管部门通知,结清原住房贷款,注销房屋原抵押权。五是结算剩余交易资金。
“带押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通过“带押过户”方式交易房屋时,办理网签前卖方需要向其交易房屋的贷款管理机构申请出具《同意存量房带押过户函》;买卖双方需签订《预告登记约定》,其他材料按照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要求提供。
一次性付款购买贷款房产的,能否办理“带押过户”?
一次性付款购买贷款房产的,可以“带押过户”方式交易。所不同的是买方只需在房管部门办理资金监管时,将购房资金存入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无需办理“带押过户”业务流程中涉及买方贷款机构的相关业务。
郑州市区以外的县(市)区能否办理?
郑州市区以外的县(市)区及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分支管理机构原则上可结合各自实际办理“带押过户”。但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交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开通“带押过户”业务,二是交易地房管部门已开通存量房资金监管业务。目前部分县(市)区暂不具备办理条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对接。
什么时间开始办理“带押过户”?
2023年4月24日,符合“带押过户”交易条件的买卖双方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需要特别提醒:一是请办理“带押过户”的职工,关注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市区业务承办部门及办理地点”。二是提前了解《同意存量房带押过户函》和《预告登记约定》的内容,准备好需要填写的信息。
(注:文中“带押过户”指的是涉公积金业务的“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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