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0年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最新标准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最新标准
1、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死亡及伤残赔偿最高额度为110000(十一万)元人民币;
治疗康复赔偿最高额度10000(一万)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额度2000(两千)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死亡及伤残赔偿最高额度为11000(一万一千)元人民币;
治疗以及康复起案件的费用最高赔偿1000(一千)元人民币;
造成财产损失的最高赔偿400(四百)元人民币;
因此,广大车主一定要按规定购买交强险,不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算有其它的商业保险,也是要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外的额度进行赔偿,不能替代交强险。
二、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和数额
一、交强险缴费标准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交纳费用: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1、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1,050元、年;6座(含)以上:1,100元、年
2、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1,000元、年;6-10座:1,190元、年;10-20座:1,300元、年;20座以上:1,580元、年
3、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950元、年
4、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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