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在业务管理上遵循什么原则来控制风险?
第一、全面风险管理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原则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合规风险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业务品种、流程、部门、地区及人员的风险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应当渗透到信托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从各个环节确保信托安全。
第二、风险管理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决策机构和其他业务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的渠道。独立性原则不仅要求风险管理部门在组织和管理上独立于其他部门,还要求风险管理岗位对于风险的评估和判断是独立进行的,不受其他任何因素的影响。不论是业务部门的初步风险评估,还是第三方机构的风险调查,都不能替代风险管理岗位的风险评判,更不能影响其独立判断。
总之,无论是信托计划本身的设计、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公司的管理,都是努力控制风险,将风险将至最低。这些措施对投资人而言,都是有保障的。从这些角度而言,信托项目风险是总体可控的,项目收益率是有保障的。
固定收益信托信息披露机制是什么?
固定收益信托在每一个信托季度会对投资者披露信托运作情况,包括资金运作项目方向、项目进展、项目公司财务情况、获得抵押物、质押物的情况、已实现收益和分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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