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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要有什么条件?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哪些?

时间 2023-05-08 14:18:14 来源:法律解答网  

商业秘密要有什么条件?

1、价值性,即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实用性等特征;

2、防护性,即商业秘密应当是已经被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商业信息;

3、秘密性,即商业秘密必须为尚未公开的信息;

4、商业秘密要有的其他条件。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有哪些?

1、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对企业职工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2)商业秘密记录管理制度;

(3)核心人员保密培训考核制度;

(4)内部人员监控制度;

(5)安全应急机制;

(6)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标签: 商业秘密 保密义务 秘密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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