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是将商业银行上企业中上的债权转让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次对企业进行改造,直接或间接持股,由债权人转变为企业的股东,是一种补充企业资本金和最大限度收回银行相关资产的阶段性持股行为。
债权转换为股权后,原来的本金偿还利息将转换为每股分红。对债权人来说,债转股意味着放弃了现有债权固定收益(利息),放弃了对现有债权抵押的偿还请求权,因此,交换的股票收益权是否能真正得到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转股。如果没有掌握好,很可能不是债权人,也不是股权持有人的尴尬处境。要知道这中间存在着一系列的不确定性。
债转股是指投资者购买的债权按照全州价格转换成相应的股份数。债转股无论好坏,都要根据各主体银行,企业和投资者个人)的情况综合考虑。
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股权?
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三种情形:合同之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也就是说除了这三类的债权都不可以转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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