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协议解除的条件
债权转让协议解除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二、债权转让协议解除条件
债权转让协议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的条件一致,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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