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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积金对冲是什么意思? 强积金对冲机制指的是什么?

时间 2023-05-17 15:02:45 来源:硅谷网  

强积金对冲是什么意思?

强积金对冲,就是允许企业用雇主部分的强积金强制性供款,抵销长期服务金和遣散费。

除豁免人士以外,18周岁至64周岁的全部员工,只要期受僱用的期限不少于60天,均要参与强积金的计划。雇员和雇主每月要作强制性的供款,数额是薪金的百分之五,最高每月是$1500。按照《僱佣条例》,雇员若在特殊情况下停止僱佣合约,能得到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用。

强积金对冲机制指的是什么?

1. 定义:

它是香港的一项退休保障计划。(和中国国内的养老金很类似),该计划强制18至65岁的香港雇员参与(少数人员可豁免),雇主及雇员均需要缴纳以成立基金。一般情况下,雇员需要年满或提出特殊原因,才可取出强积金。

2. 基本规则:

根据强积金制度undefined

,雇员和雇主须按每个月分别向强积金受托人,以雇员收入的5%或以上进行缴纳,自己创业的人士亦须以个人收入最少5%作为强制性缴纳。强积金缴纳的最低收入水平为每月7,100港元。每月赚取超过$30,000的雇员,雇主和雇员的强制性缴纳金额上限均为$1,500,自己创业的人士供款上限为每年300,000元。每年雇员可以一次把供款户口的雇员缴纳部分的所有累算权益undefined

转到另一计划。一般而言,累算权益须到雇员65岁退休年龄才可提取。部分情况下,计划的成员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永久离开香港及提早退休等原因,可在退休年龄之前支付取得。

首次款项缴纳:

如雇员在加入公司的60日内离职,雇主及雇员均无需缴纳退休金。如果新雇员工作超过60日,雇主须在下一个月的第10天前缴纳,缴纳金额从雇员上班的首天起计算。

雇员享有免缴纳期,包括受雇佣的第一个30天及其后首个不完整工作月份。 举例:雇员在6月15日上班,每月最后一日发工资。首30天是6月15日至7月14日,其后首个不完整工作月份是7月15日至7月31日,首次扣除供款的日期为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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