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土地使用权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前,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应按照无形资产规定按期摊销;
b、在建造房屋及建筑物时,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在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土地使用权成本随房屋及建筑物工程成本,一同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不可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土地"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应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随同"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按期计算折旧扣除.
土地如何摊销核算
土地分摊类型大致可分为两种:
1、平面土地使用权分摊。这种类型分摊较简单,可按独自面积在共有使用权面积中的比例确定。
2、多层建筑物土地面积分摊。其中包括多层多用途和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在这种情况中土地只作为建筑物的附属形态出现,但由于用途不同,地价不同,土地使用者应分摊的税费就不同,享有的土地面积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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