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什么?购销活动调整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购销活动,其调整顺序是:
(1)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价格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
(3)按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其他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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