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比例一般是多少?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按期缴纳税费等行为加收的具有补偿性质或者惩罚性质的款项。民事合同中经常错用滞纳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民事合同中所谓的滞纳金其实就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最好不要超过合同价款的30%,否则人民法院通常会认定为过高,不予支持。
滞纳金一般按多少收取?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具体形式。其特征有: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滞纳金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0.05%计算,最低5元人民币或1美元。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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